1、通过甘肃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在线申请。
2、申请人全年度可多次申请,申领额度上限为5.00万元,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创新券服务管理机构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并公示后发放创新券。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1、申请人可登录“科聚网”或“兰州大市场”在线交易平台,绑定申领到的创新券额度,在线预约服务并支付创新券。
2、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抵用额度不得超过单次购买服务支出费用的50%;创新创业团队可全额抵用服务支出费用。
3、创新券接收机构在完成服务事项后,定期向创新券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兑现,管理机构经审核公示后,向接收机构兑现补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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